立即咨询

  • 咨询电话:028-87663918
  • 咨询QQ:506130234
  • 学校地址:一品天下大街172号2楼

关于印发《四川省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市(州)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有关决策部署,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现将《四川省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5918

四川省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就劳发〔2025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立足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四川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互促进、就业导向与产业需求统筹兼顾、培训效果与技能评价提质增效的原则,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发挥各类培训载体作用,聚焦高精尖产业与急需行业、就业重点群体,按需实施分行业、分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劳动者技能成才、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乐业。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省统筹开展市场化和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到2027年底,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更加匹配、技能培训生态更加健康多元、技能价值实现路径更加畅通,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筑牢技能人才支撑。

二、大力开展分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先进制造业技能提升培训。聚焦智能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物制造、新一代通信技术等前沿领域,面向钢铁、石化等传统制造业整合升级,每年组织开展先进制造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通过将先进制造业技能培训指标纳入重点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等评价体系,鼓励引导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数字经济领域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重点围绕大数据、具身智能、数据安全等领域,大力开展数字工程师培育项目和数字技能提升行动。依托高校和一线科技企业,加大人工智能系列课程资源开发力度,对高校学生开展数字技术技能培训。每年开展数字技能类培训1万人次。(省委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低空经济领域技能提升培训。立足四川西部航空航天产业高地、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定位,聚焦成都、自贡、绵阳重点产业集群的技术迭代需求,结合实际开展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低空空域运行管理、飞行操作和服务保障、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等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0.5万人次以上。(省委军民融合办、交通运输厅、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领域技能提升培训。立足四川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的战略定位,围绕公路、水运、铁路、民航、邮政快递、运输服务等领域,以及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涉及的新兴领域,聚焦从业人员多和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广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技能转型培训和安全素质提升培训,每年培训3万人次。(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成都铁路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领域技能提升培训。聚焦乡村人才振兴需要,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技术技能等培训。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等项目,提升农业农村人才技术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每年培训2万人次开展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培训,每年培训6000人次。(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生活服务业领域技能提升培训。面向有家政领域就业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和已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广泛开展家政领域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每年培训7万人次(工会家政培训0.3万人次,巾帼家政提质扩容技能提升工程培训0.7万人次,教育系统国开家政培训1万人次,其他从业人员培训5万人次)。鼓励围绕川菜、川酒、川茶以及消费新热点开展培训,每年培训2万人次。(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总工会、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养老托育领域技能提升培训。服务一老一小现实需求,系统实施养老服务、保育师和婴幼儿发展引导员、长期照护师等专项培训,大力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就业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加强对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融入川派中医康复、适老化智能设备操作等特色内容,每年培训1.3万人次。(民政厅、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筑施工及物业管理领域技能提升培训。聚焦建筑全产业链条,特别是土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装饰装修、设备智能化安装、智能楼宇管理等重点领域,结合川西特色建筑修缮需求,推动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与现代建造技术融合、传统物业管理向智能化转型,组织开展建筑从业者和物业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一线岗位实操技能、安全施工水平和职业素养,每年培训2万人次。(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文旅行业领域技能提升培训。紧紧围绕四川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的目标任务,聚焦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考古、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公共服务、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领域,加强执业导游、小语种讲解员、旅游民宿主理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以及旅游景区、博物馆和文化馆从业人员培训,每年培训4万人次。(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安全应急领域技能提升培训。持续推进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及各类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确保全省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规范安全技术培训机构管理,推动考培分离。每年开展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能培训、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其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不少于2.5万人次。应急管理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十一)加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通过开展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每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支持委托行业龙头企业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对失业职工,根据其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服务。指导各级工会组织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技能提升培训。以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重点,实施百万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提升职场竞争力,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支持青年群体积极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每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大力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切实提升青年群体适岗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培训。以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分类组织开展培训,每年培训9万人次以上。根据不同年龄段农民工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开发更具适应性的培训项目。在实施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和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时,积极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资金和资源,做好务工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组织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万人次。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8000人次。(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总工会、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技能强基工程

(十四)强化企业培训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建设企业培训中心,自主开展企业职工(含在企劳务派遣人员)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训基地。鼓励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打造跨企业培训中心,参与揭榜挂帅省级示范培训项目,为链属企业和社会提供培训服务。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可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学徒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增强职业院校培训效能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扩大规模。职业院校通过社会培训所得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以按照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支持满足条件的职业院校优秀高技能人才破格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强化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主力军作用,力争到2027年底,技工院校年培训规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1.5倍。将失业青年纳入技工院校招生范围,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支持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畅通校企双向互派交流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激发社会培训机构活力指导各地定期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评估,根据培训规模质量、针对性有效性、促就业效果等,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发挥培训机构特色优势,支持其开展市场化高质量培训项目和能短期实现就业的短平快式培训项目。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动培训市场健康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培训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谋划建设技能人才培训平台载体,提升培训资源共享开放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到2027年底,新建省级及以上平台40个。对培训规模大、效果好的平台可给予后续经费支持。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在人才培养、带徒传技、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其承接补贴性培训项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优化培训资源要素供给。建设5个高质量职业培训(技工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常态化开展师资培训。加快开发新职业培训教材,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培训课程。运用虚拟仿真和具身智能等技术,推进培训课程数字化建设。推行我要培训一件事,鼓励各地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培训专栏,发布培训机构、培训项目、评价机构等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产教评融合路径

(十九)建立培训供需对接机制。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西部高技能人才培育总部等,常态化组织开展产训供需对接活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围绕重点领域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研究制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定期发布并动态调整培训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分层分类实施培训。支持各地坚持以用为本、以岗定培,围绕岗位技能需求,打破职业(工种)限制,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课程模块化、微型化,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探索创新省级示范班、企业订单班、区县品牌班、社区公益班等方式,鼓励举办夜校班”“周末班”“假日班。鼓励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采取委托培训、培训和评价机构共用、成本分担等合作模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规范开展技能培训评价。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与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共同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完善承训机构进入退出规则,指导市(州)发布本地区承训机构目录,并动态调整。优化技能评价机构和职业(工种)布局,加大重点产业领域省级题库资源开发力度,加强评价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性、流通性和认可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健全就业导向的培训补贴机制。建立完善以合格率、取证率、就业创业率等因素为重点的培训质效评估体系,灵活采取机构自评、第三方评价、政府抽评等方式开展。实施以就业增收为导向的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指导各市(州)优化完善基础补贴+考核补贴、阶梯分段事后奖补、市场化收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补贴机制,将培训成效作为机构评优、项目承接、增加工种的考量因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激励机制大力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工技能等级认定,对表现突出的职工,可打破工作年限、等级、资历等条件。到2027年底,评选100名首席技师、1000名特级技师。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加强重点产业、行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探索建立重点产业热门岗位技能人才薪酬信息调查机制。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鼓励企业建立完善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和岗位价值双挂钩的职工薪酬分配制度,推动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二十四)形成培训工作合力按照人社财政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协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做好推动落实,加强技能培训资源供给、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管理,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技能提升培训设施建设。省工商联要积极引导支持民营企业配合推动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摸清行业技能人才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好分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行业领域技能人才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部门(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好相关群体组织发动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二十五)加强培训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行业发展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工会专项资金、妇儿专项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金和就业保障金以及部门相关培训资金,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

(二十六)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指导地方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压实相关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按规定审核、发放培训补贴,确保培训资金规范安全。对发生虚假培训、虚假评价、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要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十七)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人才需求分析、技能培训等数据统计,定期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各地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目标,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培训模式,对工作进展慢、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及时督促提醒。

(二十八)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打造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营造技能宝贵、劳动光荣良好氛围。

(本文有删减)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社厅官网